受重庆紫光新科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重庆一可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调查评估工作,并编制了《重庆紫光新科化工开发有限公司YC-216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导则的要求,现将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重庆紫光新科化工开发有限公司YC-216工程地块(以下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丰都县镇江镇杜家坝村,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7.74972°,纬度29.92627°,面积292371m2。调查地块东临紫光化工蛋氨酸厂区,西临紫光化工热电装置,北临荒地,南临长江。
调查地块2006年以前为镇江镇杜家坝村居民区、农用地和林地,2006年至2018年,地块南侧约202933.3m2为紫光新科化工生产厂区,地块北侧和东侧约89437.7m2为规划工业用地,历史至今未有企业入驻,未进行生产活动,一直荒置。
重庆紫光新科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原名为重庆紫光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产品为亚氨基二乙腈(产品编号YC-216),行业类别为C26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属于化工生产企业。亚氨基二乙腈是以天然气、氨、甲醛以及空气为原料,通过氰化氢、羟基乙腈为中间体合成的,其主要生产工艺是采用天然气、氨和空气在催化剂作用下合成氰化氢,氰化氢与甲醛合成羟基乙腈(简称518A),再采用氨解法将羟基乙腈合成亚氨基二乙腈。该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06年开工建设,2007年竣工验收合格,实现年产4000吨/年亚氨基二乙腈,于2010年停产;二期工程于2008年开工建设,2009年竣工验收合格,实现年产24000吨/年亚氨基二乙腈。于2018年停产;三期工程于2010年开工建设,2011年竣工验收合格,实现年产60000吨/年亚氨基二乙腈,2012年进行了试生产,其后因市场需求下降,三期处于停产状态;2019年拆除了地块内一期、二期、三期的设施、设备。2020年及之后,地块处于荒置状态。
根据《丰都工业园区镇江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可知,调查地块被规划为工业用地/仓储用地(M2/W2)、供电用地(U12)、防护绿地(G2),涉及规划地块编号分别有A11/01(部分)、A07-1/01(部分)、A07-2/01、A07-3/01、A08/01(部分)、A09/01(部分)、A06/01(部分)。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要求,工业用地/仓储用地(M2/W2)、供电用地(U12)、防护绿地(G2)均为第二类用地;因此,本次按照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调查地块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和专业判断法,在调查地块内共计布设土壤检测点位186个,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共638个,土壤密码平行样品70个。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基本项目45项,表2中氰化物、SVOCs10项、石油烃(C10~C40)以及pH值、氨氮。
调查地块内布设地下水井5口,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地下水密码平行样品1个。地下水监测因子包括:pH值、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氨氮、石油烃、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
调查地块内布设地表水检测点位5个,底泥检测点位5个,采集地表水样品5个,地表水密码平行样品1个;采集底泥样品2个,底泥密码平行样品1个。地表水检测因子包括:pH值、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氨氮、石油类、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底泥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基本项目45项,表2中氰化物、SVOCs10项、、石油烃(C10~C40)以及pH值、氨氮。
检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氨氮和甲醛未超过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但部分土壤样品的砷、六价铬含量超过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送检的地下水样品中各关注因子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标准要求。本次送检的地表水样品中各关注因子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本次送检的底泥样品中各关注因子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调查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性质的要求,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二)委托单位
单位:重庆紫光新科化工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丰都县镇江精细化工园
(三)调查单位
单位:重庆一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科园二路137号19层2号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3-68186413
邮箱:1847542686@qq.com
(四)详细技术资料查阅及时限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息见的时间:自公示之自起5个工作自内,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1)对本报告采取的监测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