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市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疾控中心迁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重庆市綦江区疾控中心迁建工程
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枣园至桥河片区C2-02/02地块
建设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6日-2023年6月1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15683103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