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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锦绣新城二期工程(22和23洋房、24和25高层楼、26幼儿园、4和5商业用房、24和25高层相关车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鑫滨港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江津·锦绣新城二期工程(22#23#洋房、24#25#高层楼、26#幼儿园、4#5#商业用房、24#25#高层相关车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津·锦绣新城二期工程(22#23#洋房、24#25#高层楼、26#幼儿园、4#5#商业用房、24#25#高层相关车库)

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A7-06-2/02号地块

建设单位:重庆鑫滨港方房地产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27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7725169117

江津•锦绣新城项目验收报告表.pdf

专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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